柴传程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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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X成功维权肖像权遭侵犯案 —— 涉事公司被判赔偿并公开道歉

发布者:柴传程律师 时间:2024年04月26日 385人看过 举报

律师观点分析

案件描述

原告孙X,一位在小X书平台拥有较高知名度的时尚博主,发现被告湖南省XX公司(以下简称“XX公司”)未经其同意,擅自在其XX商城店铺“珂迪淑旗舰店”中使用孙X的肖像照片进行商品的商业推广和宣传。原告认为此举侵犯了其肖像权,导致经济损失,并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,并承担诉讼费用。

仲裁结果

法院判决被告XX公司侵犯了原告孙X的肖像权,责令被告在店铺首页连续三日发布公开赔礼道歉声明(内容需法院审核),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200元。法院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,并规定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,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。

办案过程

  1. 立案与审理:孙X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,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。

  2. 诉讼参与:原告代理人李XX和被告代理人范XX到庭参加诉讼。

  3. 事实查明:法院查明原告在小X书平台的知名度,以及被告使用原告肖像的事实。

  4. 法律适用:法院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相关规定,认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。

  5. 赔偿判定:法院考虑原告的知名度、侵权行为的影响范围等因素,酌情确定赔偿金额。

点评

本案中,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个人肖像权的法律保护,明确了未经个人同意,他人不得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的法律原则。同时,法院的判决也考虑了原告作为公众人物的商业价值,以及侵权行为对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害。 此外,法院对于赔礼道歉的具体执行方式给出了明确指导,要求被告在指定位置发布声明,并需法院审核,这有助于保障判决的执行效果。对于经济损失赔偿金额的判定,法院采取了较为审慎的态度,依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确定,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。 本案也提醒了公众人物在维护自身权益时,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,同时也警示了企业在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宣传时,必须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授权,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。


柴传程律师,复旦大学硕士,尤其擅长知识产权、商标、专利、著作权、不正当竞争、企业法律顾问等方面法律事务。先后为泸州老窖、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重庆-江北区
  • 执业单位:重庆通安律师事务所
  • 律师职务:部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1500120********12
  • 擅长领域:知识产权、专利、商标、侵权、反不正当竞争